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

human”being”,human”doing”,

「人類」的英文應該是human”being”,但我常覺得華人像是human”doing”,似乎「一定」得「做」些什麼、「完成」什麼成就業績、「達到」什麼標準,我們才有價值,才會被肯定。像是成績「應該」要考到幾分、事情「一定」要達到某個標準、身材「必須」要符合某個要求…才會得到肯定讚賞,似乎「一定」得「做」(doing)什麼,才有價值,我們的價值是由外界掌控的,而非「人的本質、人的存在(being)即是有價值的」。這些「一定、應該、必須」絕對化的思維,再加上必須要「達到」某些「框」(期待、標準),常帶給人們極大的壓力與負擔。大家總被成就、業績的「框」框住,而且「一定」要達到,才會「饒」了自己或對方,若未達標準、未做到某個程度,就撻伐責備,一點都不快樂。我們的文化也變成了一個「挑錯的文化」--因為都沒「做到某個標準」,經常責備自己/他人,不太允許別人和我們做的不一樣,不瞭解人有很大的個別差異,人都是不同的,是很難都達到同一個標準。我們很多的情緒也多來自孩子、配偶、對方或自己沒有「達到」自己/他人的標準、期待(框),沒「做」到什麼或「做」了什麼不符合自己/他人期待的,就生氣、難過、焦慮。我們無法體認「人生下來、人存在本身就有價值,就值得被讚賞」,不能做到「不管自己或對方怎樣,都一樣愛對方、愛自己」!若我們能學到即使自己或對方沒「做」到什麼,仍能接納、喜愛自己/對方,相信這無條件的愛就能帶給我們滿足與幸福感!所謂樂觀做人、積極做事;會做「事」外,還要會做「人」。 我們若能學習擺脫「絕對化」─「應該」、「必須」的思維,不要求一定要達到某個標準,允許他人和自己不同,學習接納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不同,允許自己能當自己;不管怎樣還是一樣愛自己、愛對方,如此就能從human”doing”走向human”being”,做真正的萬物之靈!




如何做「人」? 如何做一個真正的萬物之靈? 如何成為human”being”呢? 具體的作法,可分幾點來說明:



(一)學習看到他人/自己的好:要能看到自己/他人的「好」,尤其華人文化是「挑錯」的文化,更要學會「挑對」與「不視為當然」。





每個人都有一個最基本、最重要的需要-自我價值感,需要自尊。所謂「我」=「手」+「戈」,我們時刻都拿著武器保護自己,維護這個基本的需求─人需要自尊、需要被肯定、被接納、被喜愛。每個人都需要知道自己是好的、棒的,當自尊受威脅時,人們會產生焦慮,經常會做一些行為來降低焦慮,自我保護,例如,人們經常使用三個因應方式來保護自尊--攻擊別人認為是他人的錯、或遠離他人或討好他人,讓自己不再受傷害,以保自尊。然而,若僵化使用「攻擊」、「疏離」、「討好」因應方式,易變成「問題行為」,代價很大。若能學習彈性使用上述三個因應方式或經常能「真實、一致」直接表達自己(看到自己),不用「問題行為」(例:用力關門、逃學等)間接表達需求,將會是代價最小、較佳的因應方式。此外,更需要學習「看到」自己/他人的好,才能擁有較高的自尊與良好的人際關係。許多輔導理論都強調要多增強、鼓勵,因為透過此能滿足人覺得自己是棒的、好的、被肯定、被愛的基本心理需求,才易有高自尊與信心。然而,除了鼓勵外,「不視為當然」亦十分重要,當自己/他人符合期待、要求時,宜表達感謝或肯定。尤其是在小小的事情上,更是「製造」自尊的大好機會,例如:謝謝你陪我買菜、謝謝你幫忙擺碗筷、很高興看到你準時回家、這幾科成績雖然暫時不理想,謝謝你仍然沒放棄,仍每天盡學生本分上學…等。其實,人要的不多,只希望被看到而已!! 我們可從學習「看到」自己--讚美、肯定、鼓勵自己開始做起,唯有我們先正視自己,看到自己,別人才會看到我們;若自己都看不到自己了,別人怎麼看得到我們呢? 若自己都先拒絕了自己,別人自然也拒絕了我們。當一個人悅納自己、喜歡自己時,經常都能感受到自己的好,自然會滿足快樂。相信看到自己、正視自己、喜愛自己、悅納自己會是生活美滿的不二法門!



(二)學習「放下他人、釋放自己」,了解「無唯一真理」,我們的想法不一定都是對的,學習尊重對方,允許不同。



我們可學習走出「應該」、「必須」的框,不拿自己的「框」去「框」對方,學習接納對方的不同,允許對方可以當自己,此時我們也才能有機會可以當自己。我們常因為太重視事情的「結果」而常覺得事情「應該」「必須」要…不小心地強行灌輸自己的想法於對方身上(impose),常太在意對方,希望對方能接受所有我們自己認為好的東西,太努力認真地想把自己所認為好的、對的東西也和對方分享,要對方「一定」要照著做,因為「這是為你好」「這樣對你最好」。然而,不接受與自己不同的想法,一定要他人順己意的作法,常常「聽不到、看不到」對方真正的需要與聲音。如此一來,這種「我不會害你」、「照著做準沒錯」的「我一定對」的僵化、絕對性的思考,常讓我們自己「背」著對方的問題,努力的要對方「按自己方式」來做,把對方的問題全背在自己身上,為對方的生活與問題負責,每天為他人事情忙碌,自己做得很辛苦、很疲累,自己不但不能「做自己」,更可惜的是,我們的辛苦,對方也不感激,甚至還不停的埋怨我們,覺得他們都不能「做自己」,一切都得聽令於我們,覺得生氣委屈,關係決裂,我們的影響力也無從發揮。就像許多父母一直想要改變孩子,就像是硬要把芒果變成櫻桃,結果父母很挫折失望,孩子也委屈、埋怨,兩敗俱傷。很多夫妻也努力的改造對方,想把對方變成「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伴侶」,結果「王子變青蛙」「公主變惡婆娘」,常在彼此的嫌棄、失望、挫折、生氣中度日,口角頻起,終成怨偶。因此,我們需要學習「尊重」對方是獨立個體,接納、允許他與我們的不同,了解「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(Who owns the problem?)」,領悟到那是他的生活、他的生命,他有權自己決定怎麼過;學習放下他人,釋放彼此─放下對方,釋放自己,也釋放對方。



(三)重視全人的發展--學習走出「業績」、「成就」、doing的框,幫助自己與他人做「全人發展」。





我們華人文化是較成就取向的,太強調結果、業績,太「doing」,太重視成就(單一標準),因而其它能力常被否定。華人文化較不重視「being」,不重視情緒、「心」、陪伴,不重生活內涵、品質、過程,如此一來,每個人能被肯定的立足點太少,常因為結果、成就不夠而被責難、被否定。身處在唯有高成就才能被肯定的氛圍中,一味追求成就,心靈常缺乏滋潤與支持外,成就的「框」也讓人不斷被責備、嫌棄,讓我們「看不到」自己/他人這個「人」及其真正的能力,正向的自我價值感也難以建立。因此,我們要有多元標準;勿太強調成就、「做事」;更要增加「全人發展」的立足點;除了成就外,也重視內在心靈、情緒、需求等各層面的「全人」發展,幫助自己/他人成為一個「人」,從Human “doing”變成Human “being”,發展自己、成為自己,而非只迎合社會、長官的各種「應該」、「必須」的框,而失去自我。當我們能夠成為如其所是的自己、真實的自己時,能有較佳的適應,更能成長統整、發揮潛能,達到自我充分發展與自我實現的最佳境界。





全人的發展



不是愛對方你「做」了什麼(不是Love what you have done)



而是愛對方你這個「人」(是Love who you are)



不管你怎樣,我一樣愛你!



慢慢地,漸漸地,對方也學會



不是愛自己「做」了什麼(不是Love what I have done)



而是愛自己這個「人」(是Love who I am)


不管自己怎樣,都一樣愛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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